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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估值提升计划暨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来源:TG反波胆官网入口    发布时间:2026-05-01 15:25:08

  江苏新恒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本行持股5%以上的股东,该关联集团部分成员情况如下:

  吴江市恒通电缆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年12月4日,前身为吴江市恒通电缆厂,办公地址在苏州市吴江七都工业开发区,法人代表徐少华。注册资本1,700万元,由江苏新恒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额出资(占比100%)。公司主要营业范围:电线电缆(通信电缆、光缆)、铜杆、铜丝、铜粒生产销售。

  2025年末,公司总资产46,476万元,净资产45,831万元;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48,504万元,净利润1,136万元。(未经审计)

  吴江飞乐恒通光纤光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8月28日,办公地址在苏州市吴江区七都镇人民路6号,法人代表李彩娥。注册资本8,000万元,其中江苏新恒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出资7,920万元(占比99%)、徐少华出资80万元(占比1%)。公司主要营业范围:光纤光缆生产销售;铜粒、铜米、铜杆、铜丝生产销售(不含冶炼);塑料粒子生产销售;塑料制品销售;铝杆铝丝销售;网络工程设计、安装;废弃陈旧物资(废旧金属)回收(危险废物除外);通信设施、电子科技类产品代购、代销。

  2025年末,公司总资产51,695万元,净资产42,462万元;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50,061万元,净利润1,835万元。(未经审计)

  江苏恒宇纺织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11月22日,办公地址在苏州市吴江区震泽镇民营开发区,法人代表陈雪华。注册资本8,600万元,其中陈雪华出资7,740万元(占比90%)、沈水英出资860万元(占比10%)。公司主要营业范围:绦纶化纤丝、混纺复合丝、针纺织品、服装生产、加工、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和零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第一类和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医用口罩批发和零售;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信息咨询服务;社会咨询服务;市场营销策划。

  2025年末,公司总资产36,510万元,净资产15,005万元;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14,802万元,净利润448万元。(未经审计)

  江苏恒宇纺织集团有限公司向本行派驻其首席财务官周建英女士为监事,被认定为本行主要股东。本行监事会撤销后,关联关系保留12个月,故该企业仍为本行关联方客户。

  吴江恒宇纺织染整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12月14日,办公地址在苏州市吴江区震泽镇双阳村4组,法人代表陈雪华。注册资本5,000万元,其中江苏恒宇纺织集团有限公司出资3,250万元(占比65%)、沈水英出资1,750万元(占比35%)。公司主要营业范围:化纤、棉布染色、成衣加工;成衫染色、丝织物染色;化纤面料,服装织造、加工、销售。

  2025年末,公司总资产43,868万元,净资产30,063万元;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37,023万元,净利润3,882万元。(未经审计)

  吴江恒宇纺织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12月7日,办公地址在苏州市吴江区震泽镇双阳村4组,法人代表陈雪华。注册资本500万元,其中江苏恒宇纺织集团有限公司出资300万元(占比60%)、沈水英出资200万元(占比40%)。公司主要营业范围:纺织品、丝绸面料、化纤原料、服装销售。

  2025年末,公司总资产48,309万元,净资产39,259万元;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14,677万元,净利润1,919万元。(未经审计)

  吴江市盛泽化纺绸厂有限公司由本行董事陈志明控制,被认定为本行的主要股东,该关联集团部分成员情况如下:

  苏州市奕双新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5月6日,办公地址在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黄家溪村,法人代表陈志明。注册资本为15,000万元,其中陈志明出资12,000万元(占比80%)、杨丽英出资3,000万元(占比20%)。公司主要营业范围:生物质纱线研发、生产、销售;喷气织物、经编织物生产;化纤丝加弹加工、销售;纺织物、纺织原料、墙布、PVC材料销售;纺织品研发;墙纸生产、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一般项目:纺纱加工。

  2025年末,公司总资产90,783万元,净资产18,145万元;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51,215万元,净利润3,124万元。(未经审计)

  吴江市双盈化纺实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9月12日,办公地址在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黄家溪村,法人代表杨丽英。注册资本为16,000万元,其中杨丽英出资15,000万元(占比93.75%)、陈志明出资1,000万元(占比6.25%)。公司主要营业范围:针纺织品、服装生产、加工;化纤纺丝、加弹;针纺织品、化学纤维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2025年末,公司总资产57,539万元,净资产47,122万元;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22,008万元,净利润598万元。(未经审计)

  吴江市新吴纺织有限公司,成立于1996年8月21日,办公地址在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圣塘村(园区路1666号),法人代表吴留生。注册资本29,800万元,其中吴留生出资23,840万元(占比80%)、吴梦超出资5,960万元(占比20%)。公司主要营业范围:一般项目:面料纺织加工;生物基材料制造;生物基材料销售;生物基材料研发技术;纤维素纤维原料及纤维制造;合成纤维制造;合成纤维销售;针纺织品销售;纺织、服装及家庭用品批发;纺织专用设备销售;皮革制品销售;箱包销售;软件开发;货物进出口。

  2025年末,公司总资产82,230万元,净资产36,678万元;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20,564万元,净利润1,804万元。(未经审计)

  吴江市新吴纺织有限公司向本行派驻其财务主管吴菊英女士为监事,被认定为本行主要股东。本行监事会撤销后,关联关系保留12个月,故该企业仍为本行关联方客户。

  吴江佳力高纤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10月11日,办公地址在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圣塘村33组,法人代表吴梦超。注册资本20,000万元,由吴梦超全额出资(占比100%)。公司主要营业范围:高性能差别化聚酯纤维生产;软件开发;高性能纤维、化学纤维、服装、皮革制品、箱包、纺机配件、针纺织品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2025年末,公司总资产43,806万元,净资产30,333万元;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67,397万元,净利润1,075万元。(未经审计)

  苏州汉润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向本行派驻监事王渝涵,被认定为本行主要股东,本行监事会撤销后,关联关系保留12个月,故该企业仍为本行关联方客户。该关联集团部分成员情况如下:

  苏州市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1989年7月,注册地址苏州工业园区娄葑北摆宴街华成大厦1幢114室,法定代表人王渝涵,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0万元,其中苏州国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10,000万元(占比20%)、王渝涵出资人民币9,900万元(占比19.8%)、苏州汉润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9,730万元(占比19.46%)、苏州板青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8,338.5万元(占比16.68%)、苏州晨星工业科技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6,584万元(占比13.17%)、张家港保税区千德投资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3,416万元(占比6.83%)、葛敏出资人民币972.4万元(占比1.94%)、苏州都盛商贸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854万元(占比1.71%)、陆平出资人民币160.1万元(占比0.32%)、许叶静出资人民币20万元(占比0.04%)、蔡宏出资人民币15万元(占比0.03%)、沈瑞霞出资人民币5万元(占比0.01%)、张曦出资人民币5万元(占比0.01%)。营业范围:开展地方配套项目、本市重点生产性建设项目及横向经济联合、三来一补等项目的投资业务,销售公司投资所分享的产品、提供经济技术咨询服务、实业投资、有价证券投资。销售金属材料、建筑材料、五金交电、纺织品、通讯器材、计算机、日用百货;财务咨询、企业投资信息咨询;贵金属设计及产品营销售卖;珠宝首饰制造;装帧流通人民币等。

  2025年末,公司总资产173,452万元,净资产105,827万元;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800,739万元,净利润2,342万元。(未经审计)

  苏州苏投贵金属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3月28日,注册地址苏州市姑苏区东大街83号1幢101室,法定代表人顾建花,注册资本金人民币10,000万元,其中苏州汉润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出资5000万元(占比50%)、上海达慧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出资3000万元(占比30%)、苏州市投资有限公司出资2000万元(占比20%)。营业范围:许可项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会议及展览服务;文艺创作;咨询策划服务;专业设计服务;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珠宝首饰批发;珠宝首饰零售;装帧流通人民币;珠宝首饰回收修理服务;钟表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金属制作的产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办公用品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数据处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

  2025年末,公司总资产61,801万元,净资产18,547万元;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249,847万元,净利润977万元。(未经审计)

  东吴黄金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8月7日,注册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港浪路1号1幢1楼,法定代表人王渝涵,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由苏州市投资有限公司全额出资。营业范围: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策划;贵金属纪念币(不含流通)、邮票的销售;金银制品、珠宝、玉石、翡翠、文化礼品的设计、检测及相关咨询、生产加工、销售及进出口业务;贵金属精炼及回收业务;办公用品的设计与销售;贵金属制造业工业设施及零部件、料件的租赁及提供技术、维修等配套服务;电子商务技术开发;互联网信息服务;增值电信业务。一般项目:经营流通人民币;装帧流通人民币;物业管理。

  2025年末,公司总资产169,548万元,净资产50,285万元;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2,199,881万元,净利润6,090万元。(未经审计)

  苏州东吴黄金进出口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5月4日,注册地址苏州工业园区娄葑北区创投工业坊59幢,法定代表人陈续元,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由东吴黄金集团有限公司全额出资。营业范围:金银制品、珠宝、玉石、工艺礼品的设计、加工、销售及进出口业务。

  2025年末,公司总资产37,635万元,净资产12,830万元;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352,209万元,净利润224万元。(未经审计)

  苏州高铁新城金采贵金属有限公司,成立于2024年9月3日,注册地址苏州市相城区北河泾街道高铁新城南天成路118号智高商务广场1幢101室-C,法定代表人沈敏,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由苏州今日金采贸易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3,200万元(占比32%),苏州秀高凯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2800万元(占比28%),苏州高铁新城创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出资2000万元(占比20%),郑俪姮出资2000万元(占比20%)。营业范围:许可项目:黄金及其制品进出口;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珠宝首饰批发;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图文设计制作;采购代理服务;金银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制作的产品研发;金属制作的产品销售;珠宝首饰零售;珠宝首饰回收修理服务;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

  2025年末,公司总资产38,097万元,净资产11,528万元;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93,602万元,净利润1,269万元。(未经审计)

  明日金采(苏州)贵金属贸易有限公司,成立于2024年11月27日,注册地址苏州市相城区北河泾街道高铁新城南天成路118号智高商务广场1幢101室-D,法定代表人贺婷,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由苏州高铁新城金采贵金属有限公司全额出资。营业范围:一般项目: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珠宝首饰批发;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图文设计制作;采购代理服务;金银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制作的产品研发;金属制作的产品销售;珠宝首饰零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025年末,公司总资产1,332万元,净资产1,318万元;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18,064万元,净利润315万元。(未经审计)

  江苏万鼎智能制造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12月31日,注册地址苏州市吴江区黎里镇北厍黎星村318国道北侧,法定代表人潘鼎,注册资本人民币7,800万元,其中永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1,560万元(占比20%)、托普纺织(苏州)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1,560万元(占比20%)、尊文(苏州)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人民币1,560万元(占比20%)、苏州阳刚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1,170万元(占比15%)、苏州科达液压电梯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1,170万元(占比15%)、上海尔褀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人民币780万元(占比10%)。营业范围: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港口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智能基础制造装备制造;智能基础制造装备销售;智能仪器仪表制造;智能仪器仪表销售;建筑废弃物再生研发技术;工程和技术探讨研究和试验发展;新材料研发技术;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建筑用金属配件制造;建筑防水卷材产品制造;轻质建筑材料制造;建筑材料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建筑防水卷材产品营销售卖;建筑用石加工;水泥制品制造;模具制造;工程管理服务;水泥制品销售;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物业管理;砼结构构件制造;砼结构构件销售;建筑砌块制造;建筑砌块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2025年末,公司总资产21,523万元,净资产9,841万元;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12,383万元,净利润415万元。(未经审计)

  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9月8日,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周剑,注册地址为吴江区芦荡路228号,公司为深交所创业板A股上市公司,注册资本为27940.5006万元,大股东为周剑(持股比例28.9738%);公司营业范围为自动化设备及仪器研发、生产、销售及维修;各类新型材料研发、生产、销售;软件开发、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者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自动化信息技术咨询。

  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首席财务官刘琼为本行原外部监事,本行监事会撤销后,关联关系保留12个月,故该企业仍为本行关联方客户。

  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11月27日,办公地址在张家港市杨舍镇人民中路66号,法人代表孙伟。公司为深交所中小板A股上市公司,注册资本216,964.9万元,大股东为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持股7.26%)。

  2025年末,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总资产2,272.37亿元,所有者的权利利益207.05亿元,吸收存款1,821.45亿元,贷款总额1,483.58亿元;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47.47亿元,净利润19.82亿元。

  本行原监事杨相宁先生担任该公司的独立董事,本行监事会撤销后,关联关系保留12个月,故该企业仍为本行关联方客户。

  江苏启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12月16日,办公地址在启东市汇龙镇人民中路599号,法人代表顾曙光。注册资本107,797.36万元,大股东为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股9.02%)。

  2025年末,公司总资产843.67亿元,所有者的权利利益61.81亿元,吸收存款707.22亿元,贷款总额518.31亿元;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15.68亿元,净利润4.97亿元。

  江苏如皋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12月8日,办公地址在如皋市如城街道海阳南路999号,法人代表。公司为新三板上市公司,注册资本113,579.55万元,大股东为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江苏昆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

  2025年末,公司总资产867.69亿元,所有者的权利利益75.96亿元,吸收存款686.53亿元,贷款总额540.68亿元;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17.63亿元,净利润5.37亿元。

  江苏射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5年11月3日,办公地址在射阳县合德镇解放路385号,法人代表夏国锋。注册资本101,111.39万元,大股东为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股20%)。

  2025年末,公司总资产644.75亿元,所有者的权利利益56.40亿元,吸收存款542.49亿元,贷款总额422.78亿元;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15.11亿元,净利润3.43亿元。

  江苏东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5年11月7日,办公地址在东台市东城大道10号,法人代表费翔。注册资本113,822.4万元,大股东为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8.07%)。

  2025年末,公司总资产642.43亿元,所有者的权利利益37.81亿元,吸收存款550.08亿元,贷款总额389.20亿元;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20.53亿元,净利润2.70亿元。

  湖北嘉鱼吴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10月26日,办公地址在嘉鱼县鱼岳镇人民大道42号,法人代表沈佳俊。注册资本3,000万元,大股东为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股66.33%)。

  2025年末,公司总资产3.79亿元,所有者的权利利益0.45亿元,吸收存款2.74亿元,贷款总额1.31亿元;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389.58万元,净利润33.49万元。(未经审计)

  本行对关联方自然人的授信包括个人经营贷款、个人消费贷款、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信用卡透支等表内外授信业务品种。本着风险可控和操作高效的原则,在交易条件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条件的前提下,2026年拟对关联自然人单户授信金额在2,000万元以内,且总授信金额在10,000万元以内的授信业务预计额度,大多数都用在个人贷款、信用卡透支等业务。

  上述关联交易坚持遵循一般商业条款和正常业务程序进行,其定价原则与独立第三方交易一致,即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

  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或“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利用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本次股东会需审议的议案及听取的报告中,关于提名曹健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度“三农”金融服务开展情况报告》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听取,其余议案及报告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分别于2026年2月7日及2026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法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各议案详细的细节内容将在股东会会议资料中披露。

  议案6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亨通集团有限公司、江苏新恒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吴江市盛泽化纺绸厂有限公司、吴江市锦隆喷气织造有限责任公司、江苏恒宇纺织集团有限公司、吴江市新吴纺织有限公司、苏州汉润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唐林才、陈志明、潘鼎、陆颖栋

  议案11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徐晓军、王亮、陆颖栋、唐林才、陈志明、潘鼎、孙杨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做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做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做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便利投票。公司将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链接:)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做投票。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能够最终靠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详细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1.符合出席条件的法人股东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或其它有效单位证明的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符合出席条件的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联系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东太湖大道10888号苏州农商银行2107办公室

  (三)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出席本次会议时请出示相关证件的原件(持股凭证、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估值提升计划暨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或“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2025年4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期间,本行股票已连续12个月每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10号一一市值管理》的相关规定,本行制定了估值提升计划暨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以下简称“估值提升计划”),并经本行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 本行拟通过在经营管理、公司治理、股东回报、投资者关系管理、信息公开披露等方面的积极提升推动本行估值回归合理水平。

  ● 本估值提升计划仅为本行行动计划,不代表本行对业绩、股价、重大事件等任何指标或事项的承诺。本行业绩及证券交易市场表现受到宏观形势、行业政策、市场情况等诸多因素影响,相关目标的实现情况存在不确定性。

  2025年4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期间,本行股票已连续12个月每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即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4月29日期间,每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本行2023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8.75元;2025年4月30日至2026年3月31日期间,每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本行2024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9.83元。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10号一一市值管理》的相关规定,本行应当制定估值提升计划。

  2026年4月28日,本行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估值提升计划暨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同意实施本估值提升计划。

  本行将坚持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长期主义”和“价值共生”的经营理念,保持战略定力不动摇,走出差异化、特色化的高水平发展之路。

  做好“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管家”,作为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始终坚守支农支小、服务实体的市场定位,持续巩固“管家式”非公有制企业服务优势。聚焦客户全生命周期需求,进一步规范金融管家服务,明确服务流程、服务内容、服务标准,针对不同客群,制定差异化服务细则,探索构建特色化发展“护城河”。强化银政互动,掌握地方产业政策导向及企业未来的发展需求,对区域重点项目、民生工程提前介入、精准对接,提供定制化服务方案,实现金融服务与地方发展同频共振。

  做好“百姓信赖的财富管家”,推动负债结构向“多元化财富管理”转型,以提升财富中间业务收入为目标,持续提升财富客户运营能力,进一步丰富财富产品体系,实现用户差异化需求,实现客户AUM稳定增长,逐步提升财富中收,擘画第二增长曲线。抢抓低成本资金沉淀场景服务,通过重点拓展社保卡代发、做实代发工资业务、做好信贷客户结算资金回笼跟踪等举措,逐步降低资金成本。

  做好“专业可靠的资金管家”,以严控风险、稳健经营为前提,进一步健全市场风险研判机制,精准把控利率、汇率波动及信用风险,优化投资组合的流动性与安全性管理。在此基础上,严守合规底线,加强能力建设,把握市场机遇,提升贵金属、利率衍生品等业务品类的经营能力。持续推进资质牌照申请,完善业务资质体系,形成多维度金融市场业务综合贡献矩阵。

  本行将持续深入贯彻中央金融工作会议部署,统筹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优化资金供给结构,同向发力、提质赋能,助力新质生产力发展壮大。强化科学技术金融创新,聚焦地方产业体系,加强对“苏州智造”相关产业研究的广度与深度,为目标客群筛选、授信审批决策提供坚实支撑。同时,逐步优化科技金融组织架构调整,强化统筹协调与专业研究优势,全方面提升科技金融专业化服务水平。深化绿色金融实践,用好绿色金融先行先试政策,以“自然相关信息公开披露”试点行为契机,深化政银企合作,探索业务可持续发展与生态保护协同共赢的发展新模式。提升普惠金融覆盖,紧扣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聚焦苏州产业创新、消费扩容、乡村振兴等重点任务,持续调整业务结构、创新服务模式,通过深化“同盟链”协同展业模式、深化社区金融体系建设等举措,逐步扩大普惠金融覆盖面。完善养老金融服务,在网点适老化改造全覆盖的基础上,持续推进自助机具、手机银行APP的适老化升级改造,提升老年客户的真实需求响应速度。营造“陪伴式”敬老服务文化氛围,完善上门服务长效机制,依托“小圆服务队”志愿队伍,聚焦老年客户权益保护,深入开展各类公益服务。提速数字金融转型,逐步提升科技、数据与业务“三效融合”能力,全方面提升数据驱动的服务与运营效能。以“安全、自主、创新”为指引,完善安全运营与智能运维体系,筑牢数字化转型安全底座。拓展人工智能场景,持续提升应用创造新兴事物的能力,赋能业务发展和内部管理提升。

  本行将持续深化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的有机统一,落实“双向进入、交叉任职”要求,年度内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点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充分的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根据最新法律和法规及监管政策导向,完善相关核心制度,提升内部公司治理制度严谨性、合规性。积极探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原监事会职权的有效衔接,持续增强内部治理效能。落实新修订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要求,强化“关键少数”履职,强化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管理、履职评价与考核约束,健全独立董事履职保障,压实履职责任,充分的发挥其在战略决策、风险防控等公司治理关键环节中的独特作用,夯实高水平质量的发展根基,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

  本行将贯彻落实“国九条”相关规定,牢固树立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理念。2025年度,本行在实施年度现金分红基础上同步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并落地实施首次中期分红,切实增强投资者获得感。在考虑监管政策导向、实际经营情况、资本充足水平、股东合理回报等因素的基础上,本行将科学合理制定利润分配方案,不断的提高分红的连续性和稳定能力,与投资者共享高水平质量的发展成果。同时,持续健全投资者权益保护,优化股东会投票流程,开通智能短信提醒及线上投票通道,便利股东便捷参与决策、充分行使表决权,依法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表决权等权利。

  本行将持续构建和投入资金的人双向沟通、良性互动的桥梁,提升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质效。持续畅通上证E互动平台、投资者咨询热线、官方邮箱等多元沟通渠道,专人负责、及时响应,高效答复投资者各类咨询,认真吸纳投资者意见建议。通过在定期报告披露后常态化召开业绩说明会、日常积极组织路演及反路演、持续开展“走进苏农”系列调研活动等多重举措,以“线上+线下”、“走出去+请进来”相结合的方式,持续深化和投入资金的人的沟通交流,全方位展现本行战略布局、经营特色及长期投资价值,逐步提升长期资金市场认可度。

  本行始终坚守合规底线,持续强化信息披露全流程管理,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严格按照法律和法规和监管规定,高质量完成定期报告编制披露,持续提升定期报告内容质量和展现形式,优化投资者阅读体验。针对重大事项及时规范披露临时公告,充分保障投资者知情权。坚持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对机构投资的人调研等情况做主动披露。同时积极顺应监管导向,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优化可持续发展报告编制,系统展现本行在环境、社会和治理方面的实践成果。持续提升披露内容可读性和针对性,以透明规范的信息公开披露回应市场关切,增强投资者信心,助力估值合理回归。

  本行董事会认为,本估值提升计划以经营提升为核心,通过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完善投资者沟通机制、提高信息公开披露透明度等多重举措,充分关注长期价值创造和投资者利益,稳定投资者回报预期,具备合理性和可信性,有助于提升本行投资价值,推动本行估值回归合理水平。

  本行将每年对估值提升计划的实施效果做评估,评估后需要完善的,本行将对估值提升计划进行完善并经董事会审议后披露。

  本行触发长期破净情形所在会计年度,如日平均市净率低于所在行业平均值,本行将在年度业绩说明会中就估值提升计划的执行情况做专项说明。

  本估值提升计划仅为公司行动计划,不代表本行对业绩、股价、重大事件等任何指标或事项的承诺。本行业绩及证券交易市场表现受到宏观形势、行业政策、市场情况等诸多因素影响,相关目标的实现情况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或“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行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6年4月28日在本行东太湖办公大楼429会议室(苏州市吴江区东太湖大道10888号)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4月17日以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2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2人,董事潘鼎先生因公务原因委托董事唐林才先生出席并表决。会议由董事长徐晓军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等法律和法规及本行《章程》的有关规定。

  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在《上海证券报》等法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

  本议案已经本行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审计委员会出具如下审核意见:

  1.《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相关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

  2.《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反映出本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情况等事项;

  3.提出本项意见前,未曾发现参与《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议案已经本行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本行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审计委员会出具如下审核意见:

  1、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和银行、证券监督管理的机构指导意见;

  2、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3-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

  3、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内容合理,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有利于促进本行的长远发展。

  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苏农银行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公告》。

  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关联董事陆颖栋、唐林才、陈志明、潘鼎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本行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苏农银行关于部分关联方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本行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苏农银行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执行董事徐晓军、王亮、夏立军、陆颖栋回避表决)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非执行董事唐林才、陈志明、潘鼎回避表决)

  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独立董事孙杨、雷新勇、袁渊、朱建华、束兰根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本行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及薪酬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执行董事徐晓军、王亮、夏立军、陆颖栋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本行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及薪酬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本行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及薪酬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本行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及薪酬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同意于2026年5月28日(星期四)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苏农银行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议案已经本行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本行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本行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在《上海证券报》等法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

  本议案已经本行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审计委员会出具如下审核意见:

  1.《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相关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

  2.《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反映出本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情况等事项;

  3.提出本项意见前,未曾发现参与《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十一、关于制定《估值提升计划暨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苏农银行估值提升计划暨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公司官网()投资者服务栏目中披露的《苏州农商银行2025年度第三支柱信息公开披露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公司官网()投资者服务栏目中披露的《苏州农商银行2026年一季度第三支柱信息公开披露报告》。

  况报告》《2025年度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

  情况评估报告》《2025年度战略管理和执行评估报告》《2026年一季度经营情况报告》等报告。

  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或“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拟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

  安永华明于1992年9月成立,2012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截至2025年末拥有合伙人249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

  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教育培训,截至2025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逾1700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1500人,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逾550人。

  安永华明2024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总收入人民币57.1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54.5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23.69亿元)。2024年度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155家,收费总额人民币11.89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等。金融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7家。

  安永华明拥有非常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有关规定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安永华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3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0次。1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行业惩戒1次和纪律处分0次;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个人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各1次,不涉及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根据相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蔺育化女士,于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4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企业来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2家境内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报告,涉及的行业包括金融业(货币金融服务)。

  王媛媛女士,于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3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企业来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2家境内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报告,涉及的行业包括金融业(货币金融服务)。

  赵英先生,于201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2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企业来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2家境内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报告,涉及的行业包括金融业(货币金融服务)。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安永华明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和《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公司年度审计费用根据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2026年度审计工作费用预计为人民币132万元(含内部控制审计收费22万元),与上一期审计费用相比略有下降。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安永华明的基本情况、执业资格、人员信息、业务规模、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记录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安永华明具备为企业来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上述议案。

  2026年4月2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12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或“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转增比例:拟实施的2025年度末期利润分配为向全体股东每10股(每股人民币1元)派发现金红利1.2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股。叠加前期已实施的每10股(每股人民币1元)派发现金红利0.9元(含税)的中期利润分配,本行2025年度累计向全体股东每10股(每股人民币1元)派发现金红利2.1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股。

  ●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普通股总股本为基数,具体股权登记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转增)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度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04,323万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170,456万元,期末累计实际可供分配利润374,779万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及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3.综合考虑股东投资回报、监督管理的机构对资本充足率的要求及公司业务可持续发展等因素,公司拟实施的2025年度末期利润分配为向全体股东每10股(每股人民币1元)派发现金红利1.2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股。若以2025年末的总股本2,018,541,437股为基数,将派发现金红利242,224,972.44元,转增201,854,144股,本次转股后,公司的总股本为2,220,395,581股。

  叠加前期已实施的每10股(每股人民币1元)派发现金红利0.9元(含税)的中期利润分配,本行2025年度累计向全体股东每10股(每股人民币1元)派发现金红利2.1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423,893,701.77元,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股,合计转增201,854,144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转增)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明显的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上市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本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为正值,公司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具体指标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4,328万元,若以2025年末的公司总股本2,018,541,437股为基数,预计2025年度合计派发现金红利42,389万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20.75%。

  当前,在国内外经济金融环境复杂多变、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纵深推进等因素的叠加影响下,银行经营更强调统筹服务实体经济质效提升与金融风险防控的有机平衡。公司当前正处于改革转型的关键阶段,后续将以追求规模、效益、质量均衡发展为指引,坚守“支农支小,服务实体”的市场定位,深入推动“三一五”发展的策略实施,着力打造“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管家”“百姓信赖的财富管家”,同时强化在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数字金融等方面的先行先试,力争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考虑金融行业持续强化的资本监督管理要求,本行通过留存未分配利润作为内源资本补充和业务发展资金,以推动战略规划实施,助力优化业务结构,增强风险抵御能力,切实维护公司稳健经营和股东长期价值回报。留存未分配利润预计收益水平取决于宏观经济发展形势发展、资产质量变动、资产利率水平等多种因素影响。

  上述利润分配方案提交公司年度股东会审议时,将按照有关监督管理要求,为投资者提供网络投票的便利条件并披露分段表决情况。公司畅通投资者沟通渠道,中小股东可通过投资者热线电话、公司邮箱、上证E互动平台等多种方式来表达对现金分红政策的意见和诉求。同时,公司还积极通过业绩说明会等形式,及时解答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后续,本行将在推进经营高水平发展的同时,通过增强信息公开披露透明度、完善投资者沟通机制等多重举措,推动整体投资价值提升,切实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其中同意12票;弃权0票;反对0票。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和银行、证券监督管理的机构指导意见;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3-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内容合理,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有利于促进本行的长远发展。同意该项议案。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经营模式、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盈利、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企业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